•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1-00085
    • 备注/文号:永政〔2021〕4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2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淙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12-03 16:47
    永政〔202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淙晓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少毅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 

      刘华彬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侵财犯罪侦查一队队长(副科长级); 

      宋永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诈骗犯罪侦查队队长(副科长级); 

      郑国灿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教导员; 

      邱荣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横口派出所教导员; 

      杨国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教导员; 

      陈伟雄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玉斗派出所教导员; 

      许春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桂洋派出所教导员; 

      郭南峰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锦斗派出所教导员; 

      李伟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教导员; 

      颜小叶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教导员; 

      刘巧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仙夹派出所教导员; 

      徐荣锡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外山派出所教导员。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11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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