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0101-0100-2022-00033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永政〔2022〕14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6-10 | ||
标 题: |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陈金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陈金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永政〔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金渊同志任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颜声灶同志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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