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33
    • 备注/文号:永政〔2022〕1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0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陈金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10 15:20

    永政〔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金渊同志任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颜声灶同志永春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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