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52
- 备注/文号:永政〔2022〕2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8
永政〔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王国彬等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王国彬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晓东同志任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庄保龙同志任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肖龙同志任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仕榕同志任永春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
丁永坚同志任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主任,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潘逸同志任永春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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