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3000-2019-00038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9〕4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1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
    时间:2019-06-03 09:36

    永政办〔2019〕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永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永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办〔2019〕32号)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2019-2021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本方案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年专项行动),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两下降一控制”整体工作目标:即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起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安全生产年度指标之内。

        二、具体措施

        全面落实五大工作机制,全力实施十二个“县局行动”,推进全县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一)五大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全面压实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责任。

        2.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推广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应用,强化车辆本质安全,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质量,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3.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滚动排查治理机制。

        4.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努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层基础,推进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和防控网建设,全面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5.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宣教机制,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推进交通宣传载体建设,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二项县局行动

        1.县教育局牵头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按照“一校一策”要求,推动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

        2.县工信商务局牵头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

        3.县公安局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势,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工作。

        4.县住建局牵头协调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县渣土办成员单位按职能深化渣土车综合管理,全面加强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控措施。

        5.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城市道路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定期开展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规安装广告牌匾等影响交通行为专项整治,逐年优化城市道路网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6.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牵头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

        7.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站牵头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行动。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

        8.县文体旅游局牵头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加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管理,加大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其租赁有资质旅游车辆,为游客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9.县应急局牵头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1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车辆经营销售领域监管行动。以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和机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县气象局牵头开展交通气象服务提升行动。加强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交通领域的对接应用,依托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交通气象服务,建立健全交通管制气象风险指标体系。

        12.高速公路公司牵头开展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提升行动。推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探索建立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治理联动机制。

        五大工作机制、十二个“县局行动”具体要求和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十二个“县局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乡镇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组织架构,配齐道安专职人员,切实保障隐患整治、劝导站建设、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工资等道安各项工作经费。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道安经费投入,保障道安工作开展需要。

        (三)严格督导考评。县道安办要加强道安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月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信息上报。2019年6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报本乡镇、本部门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五大工作机制任务分解表

            2.十二个“县局行动”任务分解表

            3.永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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