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3000-2020-00024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20〕3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8
永政文〔2020〕36号
各产煤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产能办〔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关闭退出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铅坑煤矿,采矿许可证:C3500002012091120127162,安全生产许可证:(闽)MK安许证字〔2005〕K023,生产能力15万吨/年。
特此通知。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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