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0101-3000-2020-00074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永政〔2020〕4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0-12-31 | ||
标 题: |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永政〔2020〕41号
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已经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6件(详见附件1);
二、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9件(详见附件2)。
2020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本通告附件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2019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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