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3000-2021-00066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1〕5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8
永政办〔202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
《永春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2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30号),实现“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发展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运行更为顺畅,决策指挥、效果评估等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保障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成效更加显著。
到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服务需求、制度完善、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高质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紧贴地方需求,提升四个保障能力
1.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力建设
紧密结合永春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防灾减灾型向生态修复型拓展,有效降低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本,实现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式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气象局、生态环境局)
2.乡村振兴保障能力建设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基于我县干旱灾害历史数据和农产品灾害风险区划,聚焦永春芦柑、茶叶等特色农业种植区划,编制人工增雨抗旱服务作战图、周年服务一览表、年度工作计划(“一图一表一计划”),持续开展抗旱、增雨、水库蓄水和净化空气的精准作业服务,高效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气象局)
3.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干旱、土壤墒情等动态监测,提高干旱期降雨过程预报水平。加大我县芦柑、茶叶等作物生长关键期的抗旱作业力度,保障农业稳产增效。针对我县森林防灭火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的工作需要,建立应急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完善增雨作业专业监测设备和作业站点,联合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保障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二)完善工作体系,提高人影作业能力
4.优化工作流程
制定永春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建设指南,明确监测预警、作业指挥、装备配备、队伍建设、安全监管、安全演练以及作业效益评估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推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向科学、精准、安全型转变,推动永春气象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各乡镇人民政府,气象局)
5.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应用,提高作业指挥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现代化建设,购置新型火箭发射装置,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烟炉作业点,优化增雨作业专业监测设备和作业站点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气象局)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规范作业队伍管理,积极组织作业人员参加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培养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骨干人才。健全人影作业人员劳动防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财政局、人社局、气象局)
7.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动态的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机制,联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检查,加强对运输车辆、作业站点等关键部位和场所的安全防护,实现基础信息采集、弹药管理、监督检查、作业监控、空域申请、作业人员等信息化管理,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健全人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人影业务技术规范,探索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人影作业能力提升
8.财政投入稳定增长
坚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定位,积极推进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保持稳定增长,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升。(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属地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合作,全面加强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安全监管。县政府加强对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
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和维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需求部门应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财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部门加强火箭弹存储、运输、作业安保、人员审核、作业站点巡查和空域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局面。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融入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建设内容。(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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