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3000-2021-00078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1〕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8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17:35
    永政办〔2021〕61号

    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 

      现将《永春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专班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8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9 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37 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专题部署要求,结合《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永春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攻坚行动方>的通知》永政办明传〔20218及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盯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定位,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巩固2021年攻坚行动成效,对标先进地区,补齐短板,提升既有优势,推动营商环境评价17项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全县营商环境整体走在全市前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标定位,对标对表。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的要求,坚持高点定标、自我加压,全面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上海、苏州等国内先进城市做法,对表本领域国内最优水平和最佳实践,明确措施,提升标准,全力攻坚。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改。结合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直面市场主体、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诉求,瞄准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以营商环境评价促进我县营商环境优化。

      (三)坚持改革创新,落实突破。注重数字赋能,有序推进数据共享应用,聚焦市县联动,不断激发改革创新动力。坚持以改革优环境,从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和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的重点改革着手,推动各项改革相得益彰、集成催化,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和安商服务的永春品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办理破产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7个一级指标,重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便利等方面攻坚,力争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政接入服务、推行交房即交证、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二)全面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围绕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6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绩效评价、纠纷化解、权益保护等工作机制方面攻坚,力争在强化要素支持保障、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三)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围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 4 个一级指标,重点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监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攻坚,力争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行跨省通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创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 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强力推动改革,形成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专项小组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坚决落实、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16个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建立常态化协调调度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领域创新突破改革。各指标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并主动承接省市上探索性的工作任务,积极打造出创新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强化督导考评。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通报。综合运用自我评估、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对创新突破改革进行跟踪问效。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如在市对县营商环境指标比拼活动的绩效考核中由于工作未完成被扣分,将根据我县绩效评估察访核验考核进行扣分。 

      (四)抓好落实反馈。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反馈,及时总结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各指标牵头单位应将附件中列明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应于每季度末23日前向县发改局(县营商办书面反馈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永春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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