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100-2018-00042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8〕4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26
永政办〔2018〕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旅游事业局编制的《永春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永政办〔2018〕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旅游事业局编制的《永春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