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100-2018-00056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8〕5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26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4-28 09:30

    永政办〔2018〕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1号)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8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地震预警,是指在地震发生后,利用电磁波传播速度大于地震波传播速度的特点,对地震波尚未到达的地区提前进行预警。2012 年,我国启动地震预警网络建设,我省成为首个项目示范区;2014 年,晋江市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城市率先开展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试点工作。从试点结果看,我省地震预警信息网络已达到震后秒级精准预警水平。该项目的全面推广,将为我县民众的高效避险、重要目标的紧急应对以及政府的应急指挥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任务

        地震预警终端安装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社区(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其中:百人以上学校全覆盖,社区(村)覆盖率不低于 60%。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进一步扩大地震预警终端的覆盖率,实现学校、社区(村)全覆盖,鼓励医疗机构、重要交通枢纽及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安装地震预警终端。安装任务分三年完成,2018年完成40%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20%。学校、各乡镇社区(村)2018年地震预警终端安装任务数见附件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要对照任务要求,精心制定本乡(镇)、教育系统三年安装的计划,组织好地震预警终端建设的选址、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序、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并加强地震预警终端建成后的监督、管理。县地震办负责做好全县地震预警终端建设的组织实施、宣传推广、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县教育局要将本项工作列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经省地震局授权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福建广电网络四大通信运营商,以市场竞争方式,为用户提供地震预警通信增值服务(含终端安装),并保障软硬件全天候正常运行。各地震预警终端接入单位可任选上述其中一家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

        (二)落实经费保障。为建立地震预警终端网络长效、稳定的运行机制,在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初期,采用社会参与,政府补助的方式,由县、镇两级财政为各接入单位提供地震预警通信增值服务费用补助;财政补助期满后,按省政府162号令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接入单位承担每年的服务费用,并纳入单位年度经费列支,确保地震预警终端数量只增不减。县直有关单位、社区(村)签订一年以上标准套餐服务协议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500元;学校签订一年以上标准套餐服务协议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500元,签订两年以上标准套餐服务协议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200元。

        (三)做好宣传普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媒体要积极开展地震预警工作的宣传普及,让公众充分了解地震预警手段、正确理解和利用地震预警信息、科学认识地震预警与地震预报的区别。各地震预警终端接入单位,特别是各类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地震预警的专题宣传和演练活动,确保安全、有效地发挥地震预警的应有功能。

        四、办理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按照地震预警终端安装任务数确定本乡镇、本系统地震预警终端安装接入单位,指导、督促拟安装接入单位自行联系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福建广电网络四大通信运营商其中一家运营商签订安装服务协议。各安装接入单位安装完成后填写永春县地震预警终端安装情况表(见附件2),连同各终端安装接入单位和运营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县地震办,县地震办根据安装进展情况按季度把补助资金拨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五、考核制度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是泉州市城乡民生基础建设惠民生、补短板项目,也是2018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从2018 年起第二季度起,建立季度考核制度。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在 2018 5 5 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县地震办(表格见附件3),并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地震预警终端建设进展情况报送至县地震办(联系人:林晓艺,电话:23885850,传真:23880900,邮箱:ycdzb@163.com),由县地震办汇总后上报。

        附件 1、永春县2018年地震预警终端安装任务数

             2、永春县地震预警终端安装情况表

             3、永春县地震预警终端建设联系人名单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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