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500-2020-00032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0〕3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0
永政办〔2020〕31号
石鼓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永春县城西中学(一中分校)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永春县城西中学(一中分校)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doc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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