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19-00021
- 备注/文号:永财农改〔2019〕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9
永财农改〔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改指〔2018〕16号)精神,我县按照省级财政下达的奖补控制指标和年度工作安排,经乡镇申报和县级审核择优选项列入我县2019年年度计划,现予批复(详见附件)。
各乡镇应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永政办〔2017〕1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批复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加强管理、监督,加快施工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并按《操作规程》要求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资料。
附:永春县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表.xlsx
永春县财政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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