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84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1〕7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8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招标方式的批复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招标方式的批复
    时间:2021-11-23 11:36

    永发改审〔2021〕70号 

    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招标方式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经县规划部门、住建部门确认属于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工程,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形式。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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