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7-25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永交〔2019〕4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8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永春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10:57

    永交〔2019〕42号

    交通系统各单位: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为严格落实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严从重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9年度我县交通运输事故和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显著下降。现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永春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认真贯彻落实。

    永春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思想,在统筹各项工作中始终贯穿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交通运输事业有序、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确保2019年道路运输事故比2018年明显下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工程建设、内河水上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不发生火灾事故的总体目标。

        三、整治步骤

        从4月份起至年底,专项治理行动分为六个阶段。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制度,结合所监管行业、业务、部门的实际,根据本总体方案,3月31日前完成制定并印发具体细化措施、可操作的“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各交通运输企业在月底之前完成全员宣传、动员部署,讲明讲透此次专项行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上级严格要求的主要精神,从严从重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阶段(5-8月份)

        1.隐患大排查。5月份,针对人、车、路、设备、环境、管理等因素,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制定隐患大排查工作计划,企业除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查找问题、隐患,要求企业从业人员人人开展自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列出隐患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对重大隐患整改要严格落实“五到位”。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程股要深入企业帮助查找问题和隐患。

        2.隐患大整治。6-8月份,各交通运输企业针对问题清单、隐患清单和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部门和责任人,逐项开展整治,必须做到隐患清零。在此阶段,要结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防汛防台等季节性工作,深入查找问题、排查风险、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隐患排查到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教育活动,要按规定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三) 完善制度和建立运行机制 (9月份)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建立企业良好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1. 完善规章制度。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和应急演练,认真分析本企业存在问题、隐患的特点,尤其是容易产生问题、隐患整改后长期反复、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和隐患的根源,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对已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进行分析论证、修改完善。

        2.建立运行机制。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和建章立制,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安全管理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达到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装备、安全作业标准化及持续发展的目的,使企业安全管理真正上新台阶,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通过完善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企业建立员工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机制、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使各系统实现良好持续运行。

        (四)制定考核验收标准(10月份)

    交通系统各单位开展“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标准要围绕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良好运行机制为重点,确保考核验收达到效果。

        (五)组织考核验收(11月份)

    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开展对所属交通运输企业逐家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要严格标准,绝不能走过场、光打雷不下雨。对考核验收不认真,应付走过场的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列入市交通运输局重点警示监控企业,责令整改,直至整改合格,企业整治时间顺延。

        (六)建立绩效机制巩固成果(12月份)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根据考核验收提出存在问题,开展整改并按照运行机制要求进行完善补充,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使企业员工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实现可持续的安全生产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郑兴洲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二月一督查。交通系统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专项整治的协调领导。

        (二)坚决以高压态势抓整治。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生死亡合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实施约谈企业主要领导;发生死亡合计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将通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并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约谈。

        (三)从严从重严惩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对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或多次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采取由县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联合约谈企业和承包经营者,并实行停运3-7天的整顿。工程建设、公路养护参照本条办法制定。

        (四)加强正能量的宣传报道。交通系统各单位要通过简报、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治理成效,同时,县交运局将曝光一批不作为、整治不认真、应付的企业,予以警示。

        (五)加强专项治理阶段报告。交通系统各单位针对专项治理阶段工作情况,每月书面向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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