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2-00031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4
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经县招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对永春五中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进行补录,面向我县考生征求志愿。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求志愿对象
符合录取我县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2022年在永春县报名参加中考,且投档分在510分及以上未被投档录取的考生。
二、征求志愿时间
考生填写《永春五中征求志愿表》(附表)纸质材料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送交教育局中教股。
三、录取办法
遵循我县普通高中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四、注意事项
各校应通知符合征求志愿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征求志愿表》,逾期视考生自动放弃补录资格。
永春县招生办
2022年7月24日
附表:
永春五中征求志愿表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中考成绩(折算分) |
|
|
|
|
|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送交教育局中教股,逾期视考生自动放弃补录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