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25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永林政〔2019〕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0
永林政〔2019〕7号
各乡镇林业站、牛姆林自然保护区、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局机关下乡工作组: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及森林林木采伐管理,根据《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永林〔2016〕130号)和《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永林〔2016〕74号)文件要求,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开展2018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双随机”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组成
由县林业局组织,检查人员由局下乡工作组组成,各乡镇林业站应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包括:⑴建设项目占用或征用林地审核,⑵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⑶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检查是否未批先占,是否少批多占,是否“批东占西”,是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采伐地块,检查内容包括:⑴是否超范围采伐;⑵是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伐;⑶是否存在滥伐、盗伐等。
三、抽查要求
根据《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监督检查抽查数量5%-10%,2018年度共办理51宗,随机抽取5宗,占比9.8%;伐区检查数量不少于15%,每个乡镇伐区检查数量不少于2个,2018年度共办理554份林木采伐许可证,随机抽取99份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检查,占比17.9%。
四、其他事项
各检查组应在2019年2月28日完成检查,并填写有关表格将检查结果报送资源站。
附表:1.2018年度审核批准征占用林地“双随机”抽查一览表
2.2018年度林木采伐“双随机”抽查一览表
3.林业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表
永春县林业局
2019年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