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25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永林防检〔2019〕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5
    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3 11:21


    永林防检〔20193号

    各乡镇林业站、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8〕110号)和《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为准确掌握我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确保防控成效。现就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调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立监测网络


       各乡镇林业站(场)要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对森林资源管护员即林业有害生物兼职测报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以专、兼职测报员为主的网格化监测网络,进行全域性巡查,做到监测无死角,监测覆盖率达100%。

       二、日常监测调查、普查

       (一)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普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林业局制定的监测普查方案组织专(兼)职测报员开展监测普查,定期对辖区内的松科植物开展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并及时报告管护区内松树出现死亡、变色等异常情况,日常监测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域性巡查,至少每月一次;专项普查按照全覆盖无盲区要求进行全域性调查,春秋季各一次。

       1、监测范围

       辖区内所有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

       2、监测时间

       定期调查辖区内松树,实行月巡查、春秋季普查制度;普查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5月进行春季普查,8-10月进行秋季普查。

       3、监测、调查内容

       调查本辖区内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并上报松枯死树情况(见附件2、附件3)。

       4、监测调查方法

       (1)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调查有无松树枯死,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

       (2)详查。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定位。调查病死树数量时,需将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一并纳入病死松树进行调查和统计。

       5.取样

       (1)取样对象。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按照要求进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树干部有松墨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2)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

       (3)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斧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者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标明地理坐标、林班大班小班)、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4)取样数量。对不明原因松枯死树进行取样时,以小班为单位总数10株以下的要全部取样;总数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

       (5)样品处理。及时将采集的样品送至县林业局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 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

       1.监测范围

       辖区内所有林分等,重点是调查重点生态区位、重点林区、与外县(乡镇)交界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常发生区等。

       2.监测时间

       定期调查辖区内林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各种林业有害生物具体调查上报时间见附件1。

       3.监测、调查内容

       调查林分、林木是否出现异常情况等。

       4.监测调查方法

       (1)踏查。根据当地林分分布状况, 预先设置踏查路线并观察全部林分。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沿查路线调查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和发生情况。

       (2)详查。根据规划设置调查点(见附件5),对设立调查点或标准地进行详查。详细记录每个调查点或样地所在的位置(林班小班、坐标点)、所代表的面积,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虫口密度、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病害主要对林分及林木的枝梢、叶部、杆部和根茎部发病情况进行调查。填报病(虫)情调查表及汇总表(附件6)。

       三、规范处理松枯死木

       对巡查、普查发现的松枯死木,应报属地镇政府及时组织力量清理,确保松枯死木清理达100%。松枯死木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松枯死木清理情况(附件4)。

       四、报送要求

       各乡镇(场)要按永春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报送时间一览表(附件1)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报表需完整规范填写,发电子邮箱、微信等仅作为临时统计数据,纸质材料要上交存档备查。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未上报。

       五、防控工作的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等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及资料,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有关资料;

       3. 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资料(包括现场图片、影像、检查验收、工作总结);

       4.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资料。


       附件:1.永春县各乡镇(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报送时间一览表

           2.永春县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度统计表

           3.永春县乡(镇)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统计表

           4.永春县乡(镇)松枯死木清理情况登记表

           5.永春县各乡镇(场)林业有害生物应施监测调查点规划表

           6.病情调查表、虫情调查表、森林病虫调查汇总表

           附表1-6.doc

     

     

                                   永春县林业局

                                              2019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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