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02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永林〔2021〕1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永林〔2021〕14号
各乡镇林业站,局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新的林业行政执法形势,经研究决定,对永春县林业局规范涉及林地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进行补充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裁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永春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永春县林业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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