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2-1600-2020-00042
    • 备注/文号:永民〔2020〕161号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0
    永春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8月份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8-12 08:43

    永民〔2020161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文件精神,决定向满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根据乡镇民政办核实确认汇总上报2020年8月共应发放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268合计应下拨高龄补贴资金26800元(详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2、高龄补贴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3、高龄补贴资金要社会性发放补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不错不漏,精准补贴 

      4、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应同低保金一并停止发放。 

      20208月份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08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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