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19-00049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19〕24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9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贫困村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效,增强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助推今年消薄倍增任务完成,根据镇村申报,经研究,决定从县精准扶贫资金(永财指标〔2019〕568号)中安排35万元,补助2019年永春县贫困村、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增收扶贫开发项目4个。现将资金下达有关乡镇(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科目。项目所在乡镇要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及公示公告工作。补助资金专项列支,不得截留挪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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