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30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0〕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5
永农发〔2020〕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永春隆兴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畜禽养殖)的批复》(泉农综〔2019〕107号)精神,永春隆兴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永春县阳升禽畜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聚富果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畜禽养殖),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27号)关于每个示范基地给予补助20万元的精神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验收办法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19〕487号)的精神,现对上述3家创建主体各拨付补助资金20万元,共60万元,资金从《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号)中列支。望你单位,持续抓好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优质农产品标准化水平,示范带动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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