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0-00035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0〕11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4
永农发〔2020〕114号
各有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330号)、《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实施“强村(强企)带弱村”行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永农发〔2020〕10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592万元(资金安排等详见附件1、2)。同时,安排县级专项资金408万元,列支永财预〔2020〕1号“精准扶贫及村级财源建设”项目,其中,对几个策划抱团发展村财项目较好的乡镇给予支持,即蓬壶镇50万元、达埔镇30万元、东关镇20万元,共100万元,用于乡镇补助给参与抱团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的村(资金安排等详见附件1、2)。市县专项补助资金,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有关村,不得截留挪用,并督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做好资金公示公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253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附件1:2020年“强村(强企)带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市县专项补助资金分类安排表.doc
附件2:2020年“强村(强企)带弱村”项目情况及补助明细表.doc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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