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1〕1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9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关于联合开展重点人群“防贫保”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10 13:02

    永农发〔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春县建立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一库五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预防重点人群因病、意外、灾祸而致贫情况的发生,更好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全县重点人群投保“防贫保”保险,保费56.0854万元从县级精准扶贫资金列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对象

      全县重点人群,共计5782人。

      二、 保险期限

      2021年2月10日0时起至2022年2月9日24时止

      三、保费及赔偿标准

      

    保费

    赔付标准

    97元/人

    1.因病、意外住院补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住院、投保后新产生的疾病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产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不扣医保,扣除免赔额1000元,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赔付比率35.5%,以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为限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金额60000元。

    2.重大疾病补助:被保险人在参保期间因初次患重大疾病病种的,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参保对象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元。

    3.因学补助:在保险期间内,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等对象的家庭,家庭年支付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等费用后,影响该生正常学业的,保险公司根据该生缴纳学校费用,扣减各级政府、部门、协会等助学补助后,一次性给予该生每年教育特别补助金,最高补助金额为8000元。

    4.因灾补助:(1)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该区域内被保险人发生财产的损失,以及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导致被保险人饮食、饮水、被服短缺,或者住房、基本生产物资损毁,保险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以实际产生的损失金额为准,封顶20000元。(说明:房屋损失指的是被保险人现住的住房损失,保险公司才进行赔付)

    (2)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人身死亡,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可能导致返贫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补助金,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届时保险公司会进行现场查勘确认),封顶20000元;

    (3)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人身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给付伤残保险金,按照20000元乘以该处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比率给付,封顶20000元。

        说明:

      1.重点人群是动态的,各乡镇每月要将新增困难重点人员报送县扶贫办,县扶贫办统一核实汇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及时为新增加人员进行投保,确保应保对象享有相应的保险保障,增加人员累计总数不超过首次投保人员总数的10%。

      2.简化理赔手续,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1)意外或疾病住院金。每月20号前,县医保中心提供上月的参保对象的费用结算数据,保险公司在当月月底前,根据县医保中心提供的数据进行快速赔付,实现应赔尽赔。

      (2)重大疾病。参保对象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3)教育补助赔偿。参保对象提供学校的相关缴费凭证或教育局提供的相关说明材料,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4)因灾理赔。参保对象需提供被受损农房或农作物的产权资料证明;因受损农房和农作物价值、人身伤亡产生的费用存在不确定性,需提供经村委会盖章、镇分管领导签字的相关文字说明材料,保险公司再进行赔付。

      (5)赔偿联系人:

      人保财险永春支公司   林柳琴 0595-23860555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刘华红 0595-2387636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指派专人,积极宣传重点人群“防贫保”保险的重要意义,开展保险宣传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建立多层次的防贫保障体系。鼓励各乡镇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为重点人群购买商业保险。建立起多层次的防贫保障体系,防止重点人群因病、因意外事故等致贫。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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