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4-00008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4〕2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9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6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274号)和《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永人社〔2024〕1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永春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和其他有关工作情况,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共评价永春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10家, C级企业4家,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请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附件:1.202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A级)
2.202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C级)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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