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4〕3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精神,现已聘满4年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办理自愿留在石鼓卫生院服务的2019年永春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涂晓清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请县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7月10日前对填写完整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聘用合同书、干部履历表、经县委编办审批后的使用编制审批表予以审核,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登记备案。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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