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3000-2019-00022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19〕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1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投诉举报热线及信息化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03 16:59

     永市监〔2019〕34号 

    各股(室)、基层所、直属单位: 

        根据市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投诉举报热线及信息化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永春县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热线及信息化平台整合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落实。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永春县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热线及信息化平台整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省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热线及信息化平台整合实施方案》(闽市监〔2019〕109号)和《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投诉举报热线及信息化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市监〔2019〕74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县市场监管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及信息化平台进行整合(简称“五线合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平稳有序过渡。“五条热线”和平台整合过渡期间,县局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各基层所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在市局“五条热线”和平台整合未到位之前,县局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要按原有模式运作,确保工作顺畅、业务有序,过渡平稳。 

        (二)协同化社会治理。贯彻社会协同共治理念,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大力推进12315“五进”工作,结合消费投诉公示、消费评价等制度推动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工作模式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市局的总体规划和要求,2019年实现“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至2020年底,基本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按照国家总局对受理模式的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整合后工作模式总体参照原12315工作流程,采取市一级“相对集中接听登记、分流转办督查问效”的工作模式。市局设立12315指挥中心,县局不设独立的接听热线,县局设立12315处理机构,各基层所设立12315工作站。市12315指挥中心集中接听登记后,按照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原则分流,县局12315工作机构接到市12315指挥中心分流的投诉举报后,统一分流至所12315工作站,重大、复杂、疑难和跨区域案件由县局12315工作机构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各相关单位、各基层所、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将12315体系整合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要求,狠抓任务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县局在执法大队设立12315处理机构,基层所设立12315工作站。各12315工作站要依法做好县局12315工作机构分流的投诉举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按投诉举报相关工作规程及时回复。 

        (三)加强业务融合,促进协同共治。各基层所、执法大队应当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为抓手,结合放心消费创建、12315“五进”、消费投诉公示、消费纠纷快速和解通道建设等工作,积极探索跨部门执法协作、纠纷多元化解决等机制,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信用约束为一体的消费维权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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