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4-2500-2017-00004
    • 备注/文号:永司〔2017〕4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08
    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律师事务所的通知
    时间:2017-08-21 16:09

    永司〔2017〕46号 

    律师事务:

    为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律师事务所工作动态,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经研究,决定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各律师事务所工作制度。              

    一、挂钩联系工作职责

    1.监督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监督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4.监督抓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 协调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挂钩联系工作要求

    1. 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2-3个律师事务所。

    2.每位挂钩领导每月走访挂钩律师事务所不少于1次。

    3.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律师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

    具体分工详见附表。

    永春县司法局

    2017年8月8日

     附表:

    挂钩领导 

    挂钩律师事务所 

    蔡国良(局长) 

    李林律师事务所、鹏峰律师事务所、林多毅律师事务所 

    李丽红(副局长) 

    郭雅怀律师事务所、习全律师事务所 

    宋月娥(副局长) 

    鼎金律师事务所、笔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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