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0800-2019-00023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19〕16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2
永水利〔2019〕166号
福建省永春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关于申请人工湖水闸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审批的函》(永发电〔2019〕21号)申请,根据《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和市防指《关于做好2019年度涉水工程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泉防指〔2019〕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水闸控制运用计划
人工湖水闸位于永春县桃城镇境内,地处泉州晋江东溪上游河段,控制流域面积396平方公里,设计洪水流量(P=5%)1350m3/s,相应设计洪水位115.68m;校核洪水流量(P=1%)1980 m3/s,相应校核洪水位117.00m。正常蓄水位114.7m,相应库容25万m3。
(一)当上游来水小于电站水渠最大引用流时,逐级关闭闸门;库水位尽量保持高水位3.20m运行,直至闸门全关;
(二)当上游来水大于电站水渠最大引用流时,且上游来水处于继续增加过程时,逐步开启或调整闸门孔数和开度高度,下泄多余来水流量;
(三)近期水库正常蓄水位3.20m,当遭遇特大洪水时,上游来水大于1397 m3/s 时,闸门全开泄洪,按闸门最大泄流能力泄放;在洪水消退期则按相反顺序进行操作。
二、防洪抗旱抢险应急预案
(一)原则同意你司报送的防洪抗旱抢险应急预案。
(二)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密切与各有关单位互通互联,强化防洪调度联合响应机制。规范防洪度汛程序,科学调度,确保上下游、左右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供水安全。
(三)各防汛责任人要尽快熟悉掌握预案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四)要严格落实各项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运行安全。
永春县水利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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