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2500-2019-00026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19〕20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6
永水利〔2019〕2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00号),为切实保障国庆期间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部署安排。以工程为对象,层层压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确保水源安全。各乡镇要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巡查和水源保护工作,加强取水口、调蓄池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监测,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防范人为破坏、投毒和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生产。各乡镇要督促指导供水单位制定农村供水安全生产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要规范净化消毒,确保水质安全,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四、做好应急保障。各乡镇要落实值班制度,公布供水单位服务电话,保证通讯信息通畅。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备件备品等维修抢修物质储备,落实维修抢修队伍人员,切实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应急供水需求。
永春县水利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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