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2500-2019-00032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19〕24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8
永水利〔2019〕248号
一都镇、坑仔口镇、玉斗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县水利局和原县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永春县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改造工作的通知》(永水利〔2018〕160号),改造任务表中公布了全县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成果。在执行过程中,先后收到大岭、杏村、竹溪等3座水电站的申请,反映其电站核定的集雨面积与实际偏差较大,要求重新核定生态下泄流量。因电站设计资料缺失,2019年10月,永春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委托泉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大岭、杏村、竹溪等3座电站进行了实地踏勘调查,重新核定电站集雨面积和生态下泄流量。请相关电站根据重新核定成果,落实水电站生态改造措施。现将重新核定成果公布如下表:
永春县水利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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