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0〕3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0
永水利〔2020〕35号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龙门滩四级电站:
根据《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永委办发明电〔2020〕16号)和《全市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泉水安〔2020〕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春县水利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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