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2-00036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2〕1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5
永水利〔2022〕134号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室、马跳办、白濑办、局属各单位、龙门滩四级电站:
为巩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治理成效,防范化解重特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永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永消安委〔2022〕6号)的部署要求,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利行业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总目标,深入研判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在前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全力维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要结合水利行业特点,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水利行业重点场所。各水利企事业单位重点要检查施工区、生产生活区、办公区、电动车停放场所等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宿舍、食堂、仓库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线路、管路布设和维修保养等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二)“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排查水利行业“三合一”场所,重点针对农村水电站、水闸、水利物资存储仓库等进行排查,是否存在厂房、车间等设备运行及生产区域违规设置值班室、违规食宿等问题。
(三)电动自行车。严格落实《福建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等管理措施,大力整治违规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
(四)高层建筑。要严格按照《泉州水利局关于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泉水发明电〔2021〕146号)要求,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通过单位自查、全面排查、专家检查等方式,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查改、灭火应急处置等能力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
(二)推行“专家”查改机制。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管家”年度聘任制,充分运用好《泉州市首批消防安全领域专家库名单》,邀请专家参与日常指导检查、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积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水利行业建筑设施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等工作,提升消防工作质效。
(三)落实“隐患分级治理”模式。要实行分级处置机制,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及时销号、闭环管理;对难以整改、久拖未改的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提请挂牌督办,严格依法从重处理、确保安全。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要利用单位内设的电梯视频、LED 屏以及网络平台、宣传栏、横幅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迅速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倒排时间任务,集中人力、精力,迅速、全面铺开排查整治,动态隐患及时督改、静态隐患销号清零。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水利局督查组将通过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18日前填报《泉州市水利行业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统计表》。联系电话:36689918;电子邮箱:ycxslzjz@163.com。
附件: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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