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2-00037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2〕13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5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的通知
    时间:2022-07-07 10:45

    永水利〔2022〕135号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室、马跳办、白濑办、局属各单位、龙门滩四级电站: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也是收官之年。根据市水利厅《关于关于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的通知》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永春县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点》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见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部署要求,强化“两个根本”,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逐项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福建水利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水利企事业单位要深化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要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八五”普法,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活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水利企事业单位(党组、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本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系列活动。 

      (二)进一步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和保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也是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各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监管机制,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提升水利行业安全水平。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和公开曝光力度。 

      (三)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事故高发,各单位要引以为戒,深入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风险防控形势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要重点强化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风险较大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要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检修等环节安全管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 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有关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包保责任台账,强化巡查检查和工作指导,按照属地要求,做好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不出问题;强化水旱台风灾害防御,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机制,优化“三个在前、三个精准、三个联动”做法;开展全市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预案管理、临灾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升重大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落实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立查立改、及时整改,较大隐患要限期整改、当月动态清零;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水利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清单管理。各单位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见附件)。将“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填入排查清单;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监管职责不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重大隐患情况填入隐患清单;将整改措施、销号情况和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填入整改清单;将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销号、制度措施的责任单位和挂钩领导填入责任清单。此表由县、市逐级上报,每月一汇总。 

      (二)精准指导服务。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工作短板,抓住最突出问题和最薄弱环节,突出事故多发、安全风险集中的地方、行业领域开展指导服务。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予以整改,视情予以挂牌督办。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和公开曝光力度。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总结提升。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开展自查,对“三年行动”方案、清单、内业资料等进一步梳理汇总,整理好工作台账等内业资料,固化制度措施。要认真做好总结,强弱项、补短板,确保全面完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并于7月30日前报送2022年三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邮箱ycxslzjz@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7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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