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2500-2022-00049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2〕17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31
永水利〔2022〕171号
五一水库保障中心: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 202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按要求组织对你单位进行验收。经材料审核和实地考评,你单位达到验收标准,确认为水利行业节水机关,请你单位再接再厉,巩固建设成果,总结推广建设经验,深化节水宣传教育,发挥节水标杆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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