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8-0500-2019-00021
- 备注/文号:永文体旅〔2019〕10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6
永文体旅〔2019〕1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旅游基础设施,激励和引导我县旅游企业大力宣传推介我县的旅游资源,促进旅游文化融合,创建全域化旅游示范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委发〔2012〕4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进一步加强旅游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政办〔2013〕102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永政办〔2018〕63号)、《永春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永旅〔2018〕75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从县旅游专项经费中下达给各有关单位项目补助资金228.32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旅游厕所、旅游业态、宣传营销补助、旅行社地接游客人数奖励等。为确保专款专用,我们将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挪用、挤占、截留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2019年县级旅游专项经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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