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1200-2018-00027
- 备注/文号:永安委办〔2018〕4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31
永安委办〔201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永政文〔2018〕98号)要求,县安委会于7月下旬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政府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结合市安委会对我县的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22个乡镇和38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并抽查22个村、44家企事业单位。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能迅速传达贯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会议精神,逐级细化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促进落实;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专题行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6月份,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数进一步下降,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好的做法和成效
监管执法方面:全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同比有所增加。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消防大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出租屋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实施行政处罚2起处罚3.21万元;市场监管局实施行政处罚1起处罚4万元;交通运输局实施行政处罚8起处罚3.15万元。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全县完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企业101家,完成标杆企业创建工作11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评成绩有较大提高,锦斗镇、东平镇、东关镇成绩排名乡镇前三,卫计局、水利局、文体新局成绩排名县直部门前三。
宣传方面:仙夹镇开展安全宣传踩街活动;县教育局投入10多万元用于开展发送短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宣传活动;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应急演练;县卫计局举办空中医疗救援暨空中120紧急医疗救援演练,并与上海金汇通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约,长期合作。
消防安全方面:经县消防大队综合考评,成绩优秀的乡镇是:桃城镇(96分)、坑仔口镇(92.5分)、达埔镇(92分)、锦斗镇(92分)、桂洋镇(92分)、五里街镇(90分)、仙夹镇(90分)、东平镇(90分)。
三、存在问题
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到位。个别乡镇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资料不完整;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有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没有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二是行政处罚力度小。各单位“重执法、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企业未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三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缓慢。全县区域(乡镇)风险评估仍为零,大多数单位对企事业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进展缓慢,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未能积极组织企业和群众参与全国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全县参与人次不足1万;未能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只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没有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执法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应急演练内容和形式过于简单。五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未上报自查风险清单并上传到智慧安监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形成闭环;安全风险管控进展缓慢,存在消极应付现象。
消防安全方面:一是消防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部分乡镇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流于形式。部分县直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消防检查方案或召开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二是消防整治工作有所弱化。部分乡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所放松,存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现象,出租屋普遍存在未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气线路未采用套管保护,未进行防火分隔等火灾隐患。截至目前,我县共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20家,除介福、桂洋各排查上报2家,锦斗、玉斗、下洋、东关、苏坑各排查上报1家外,其余乡镇均未排查发现。三是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大部分乡镇未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推动落实年度消防重点工作。个别乡镇年度消防重点工作的台账登记时间仍为2017年。大部分乡镇目前未开展新建市政消火栓、设置消防取水点工作,未在重点应用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部分乡镇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有名无实,有队员花名册,但离投入正常的执勤、训练尚有较大差距。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下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方面:一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跟踪督办,定期开展考核,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69项成果清单按时序进度完成,确保国家、省、市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要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全县风险评估报告;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质扩面”工作。四要认真开展执法年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量化执法工作;强化隐患“清零”,落实挂牌督办、问责曝光、联合惩戒、联合激励、“四个一律”等措施。五要抓好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煤矿安全体检、“头顶库”治理等重点整治。同时,根据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暑期学生安全、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夏季高温工贸企业、电动车消防、大型城市综合体)、城镇燃气、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六要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广泛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消防安全方面: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此次消防工作考评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改进消防工作方式方法。要按照《永春县2018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要求,认真谋划下半年工作思路,推动落实年度各项消防工作任务。二要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以出租屋、电动自行车、“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抓手,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乡镇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录入乡镇综治网格平台。安监、住建、民政、文体新、卫计、商务、教育等部门要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纠自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三要扎实推进消防重点工作。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永春县2018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要求,加快完成市政消火栓、重点应用场所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等年度消防重点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存在问题汇总表》和《2018年上半年消防安全督查情况汇总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于9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安委办和县消防大队。
县安委办联系人:陈章培,联系电话:23886967,电子邮箱:ycsafety@126.com;县消防大队联系人余孟中:联系电话:36682119,电子邮箱:2445997757@qq.com。
永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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