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1300-2019-00008
    • 备注/文号:永建〔2019〕9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0
    关于印发2019年永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工作要点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4-19 09:26

       

      永建〔2019〕91号

      

    建筑业各企业、各受监工程项目部:

      现将《2019年永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永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勇于担当,改革创新,精准发力,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三)省、市级“优质工程”和“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创建率高于上年,且全部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样板制度。

      (四)推动受监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合格率及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率均达7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1、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宣贯并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激励,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2、开展建筑品质工程创建活动。鼓励具备条件单位开展建筑品质工程创建活动,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公示制度,加快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标准化,严格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和标准图,加大对公开承诺、防治专篇、方案编制、措施落实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全力确保重点民生工程质量。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房建、市政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活动,严格执行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落实建筑材料平台网上报审及溯源公示制度。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和建筑用砂质量巡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海砂,抓好机制砂推广应用。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加密主要受力构件和梁柱(墙)节点混凝土强度的抽查频次,对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强化对工程监理、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依托信用评价系统开展监理、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并运用信用评价结果,逐步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竞争机制,引导推动企业做优做强。加强监理市场监管,规范监理机构行为,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机构。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1、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制定并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确保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2、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通报机制,每季度公布建设单位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并通报给项目所在地政府。实施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内控体系核查制度,对安全质量管理差的进行差异化监督检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治理,重点抓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对长期不在岗、履职不到位的予以查处。

      3、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突出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模架、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强化法人管安全、带队检查制度,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予以追责。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各项措施要求,严格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架主要构配件材质和搭设质量监管,重点整治钢管壁厚、顶托螺杆直径等。

      4、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标准》、《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维保和日常检查责任。实施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综合运用动态扣分、黑名单等手段,促进设备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建机企业整合,做大做强。

      (三)持续推进文明施工XIN行动

      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真执行市府办《关于完善工程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分工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8〕104号),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

      2、继续推广第三方考评机制。将县城规划区在建项目作为重点考评区域,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对上个月考评情况较差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树立建设行业形象,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面貌。

      3、推动受监房屋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升。逐步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路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四)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1、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与施工现场管控的深度融合,用信息化促进业务协同与流程优化,用好“双随机”检查APP,提高监管效能。加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提升安全智慧管理水平。

      2、深化质量安全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水平。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宣传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及相关信息,营造有利于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强化事故警示教育,通过发放安全教育警示片和文明施工宣教片,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项目。持续抓好一线操作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做好监督经费、装备保障,加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保障监督工作质量。

      四、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按照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县住建局分别开展上半年和年度全县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工地扬尘防治及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检查。县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结合日常监督抽查抽测、季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等工作采用“双随机”方式,对受监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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