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0-00005
- 备注/文号:永建党组〔2020〕4号
- 发布机构:中共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3
永建党组〔2020〕4号
各股室、下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永春县住建系统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住建系统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
根据永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0年永春县移风易俗深化行动工作方案》(永文明委〔2020〕6号)的通知,为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住建系统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推进住建系统移风易俗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对照《2020年永春县移风易俗深化行动工作方案》,依据《泉州市移风易俗节俭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工作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县委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住建系统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上。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1.着眼改变有悖于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陈规陋习、不良行为习惯,加强有利于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管理的公共设施建设,敦风化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党风政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扎实开展。
2.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源头治理、久久为功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移风易俗工作思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坚持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民俗与破除陈规陋习区分开来,自觉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反对攀比、奢侈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移风易俗工作内容
通过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提高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文明节俭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自觉性,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婚事新办。倡导订婚不办宴席;倡导参加“颁证式婚礼”、集体婚礼、公益(慈善)婚礼或举行旅游结婚;倡导宴席按照请柬或邀约的时间开席;宴请席数、标准按村(居)规民约落实;减少迎亲车辆;反对天价彩礼、炫耀嫁妆;反对低俗闹洞房等陋习。
2.坚持喜事不办或简办。倡导生日、升学、入伍、开业、乔迁等喜庆事宜不办或简办宴席;鼓励、支持开展公益捐赠(植树)、志愿服务等活动以纪念“十六岁成人礼”等喜庆事宜;节俭办理店庆、开业等事宜,举行的促销活动需短期占用店外人行道的,须按相关规定向所在辖区城管办申请,办理临时占道相关手续。
3.坚持丧事简办。倡导治丧不超过2天、最长不超过3日(非正常死亡除外);倡导出殡“阵头”不超过3阵,花圈、花篮、挽匾不超过6个;不操办事后答谢宴,实现丧事简办,巩固疫情期间移风易俗工作成果。
4.坚持神(佛)事不办。
5.反对封建迷信,倡导以文体、科普、公益活动取代之;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行向群众摊派钱物,用于神(佛)事;引导民间习俗活动等不大操大办、不相互宴客。
四、具体工作部署
1.在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等移风易俗“承诺书”,党员干部带头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担当、更快的行动来倡导新风,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助推移风易俗工作。严格实行婚丧喜庆报告制度,每季度公示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2.在住建行业和房地产行业里充分发动宣传国家“移风易俗”政策,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广告宣传和标语宣传。用简短的标语让“移风易俗”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共识。
3.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宜的意识理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对永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0年永春县移风易俗深化行动工作方案》任务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移风易俗行动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2. 强化责任落实。局领导、各牵头股室要各负其责,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移风易俗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检查监督、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奖励惩戒等移风易俗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或纠正、处罚有悖于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的陈规陋习、不良行为习惯等现象。
3. 严格监督检查。住建系统纪检部门,要对以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之名借机敛财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设置住建系统移风易俗工作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向社会公开(0595-23882265),接受群众监督。
4.定期开展检查。住建系统紧扣移风易俗“三率”调查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和总结,推进方案落实,不断提升移风易俗工作群众“满意率、支持率、知晓率”。
附件:移风易俗宣传标语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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