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8-0100-2018-00015
- 备注/文号:永呈政〔2018〕26号
- 发布机构:呈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12
永呈政〔2018〕26号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永春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永政文[2017]147号)要求,为推进我乡“四好农村路”的建设和路产路权保护,建立健全“县级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和“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长”路产路权保护体系,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聘任乡路政监督员、村级护路长的名单通知如下:
路政监督员:潘伟建
村级护路长:呈祥村 黄来贵
西村村 黄清贵
东溪村 陈锦良
呈祥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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