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1-0500-2019-00009
    • 备注/文号:永达政﹝2019﹞25号
    • 发布机构:达埔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5
    达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达埔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3 11:13

    永达政﹝2019﹞25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经研究,现将《永春县达埔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埔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永春县达埔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对原《永春县达埔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村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机制。发生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镇直扑火队和镇、村两级干部群众相结合,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及时收集信息,掌握火情状况,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二、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刘泷沆  

    副总指挥:赵志强

       员:镇林业站及各村委会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林明春(兼)

    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本辖区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镇直扑火队人员、镇、村干部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二)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

    本预案启动后,在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同时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下设指挥协调组、现场扑火组和后勤保障组,按职责任务认真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赵志强  

    副组长:值班带班领导

    成  员:值班人员及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吴文团、潘金河、林连枝

    主要职责:发生森林火灾时,负责组织调动镇直森林扑火队参与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现场扑火组

    组  长:值班带班领导

    副组长:林明春和发生森林火灾所在村的挂钩领导

    成  员:林业站工作人员、镇直扑火队及发生森林火灾所在村工作队成员、村两委和值班人员

    主要职责:

    (1)发生森林火灾时,现场扑火组人员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灾地点,指挥扑救工作。

    (2)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1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

    (3)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划好界限不准外人进入。配合县防火办及森林公安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武兵

    成  员:古宏颖、潘燕美、潘金河、林连枝

    主要职责: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车辆调度工作。保障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提供医疗救护等工作。

    三、启动条件与程序

    凡属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相关村、镇直各单位和有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一)各村凡发生森林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不得延误。

    (二)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分管领导和林业站报告,并做好记录。带班领导要立即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灾地点,指挥扑救工作。

    (三)现场扑火组负责人要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四)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现场扑火组要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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