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2-0500-2018-00008
    • 备注/文号:永横政〔2018〕115号
    • 发布机构:横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2
    永春县横口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横口乡人民政府 时间:2018-11-14 16:20

    永横政〔2018〕115号 

    村委会 

      8月3日辽宁发生首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全国16个省份发生60起疫情福建邻省浙江(10月22日)、江西和我县邻市莆田(11月8日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复杂和紧迫,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彻底根除疫源,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莆田城厢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充分说明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狠抓落实,严防死守。各村要严格按照各村委会对本辖区内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村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严格依法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压实动物防疫责任,科学、周密、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开展全面排查和紧急监测 

      各村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点等重点场所生猪的全面监测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场、不漏一头,每日一查,每日一报。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的,立即对发病场(户)的动物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同时,要立即向乡政府上报。乡畜牧兽医站要配合农业局对发病场(户)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采样送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 

      三、严格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 

      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生猪调运户、养殖场(户)进一步排查检查;尤其要注意辖区内有从事调运仔猪回来的散养户,并签订遵守调运规定承诺书。 

      实行严格的准调制度,坚决执行《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禁调地区、区域,通知到每位调运户和养殖户。 

      1)暂停我县生猪及产品跨市调出; 

      2)暂停我县跨省调入生猪及产品; 

      3)暂停从省内莆田市、福州市跨市调运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县,省内其他地市调运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县,不得经过莆田市; 

      4)全县实行生猪及产品跨县准调制度;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五、严格餐厨剩余物质监管 

      全乡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各村要尽快建立全链条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各环节监管,做到档案清楚、去向可查,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入畜禽养殖场。各村要全覆盖排查清理泔水饲喂情况,做到村不漏户,一旦发现,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加强舆情管控 

      各村要坚持内紧外松,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媒体报道要严格审批;要加强网上、网下舆情监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公众理性认识非洲猪瘟,科学消费猪肉产品。对造谣、传谣等行为,要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七、强化应急值守 

      各村严格落实24小时村两委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立即响应,对疫点、疫区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封锁消毒、排查、扑杀等关键措施。 

      八、严肃责任追究 

      各村要加强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动物防疫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即对管理相对人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倒查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对于疫情排查不力、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准调证明和检疫证明等违纪违法行为,一律追责问责。对因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非洲猪瘟疫情发生或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确保责任到人、到场、到村、到户。 

      

      

    永春县横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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