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2-05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永横政〔2019〕75号
- 发布机构:横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1
永横政〔2019〕75号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9﹞1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清单的通知》(泉农综﹝2019﹞28号)和县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农发﹝2019﹞138号)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决定在全乡实施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经研究制定《横口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横口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横口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稳定主题,突出基层基础,突出源头治理,聚集基层矛盾问题多发的痛点、难点、弱点,抓好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开等制度,加强乡镇经管队伍建设,提升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治理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9年,7月20日前50%村完成自查,8月底前所有村全部完成自查,并严格按相关制度定期及时公开村务。8月底前,完成全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全面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 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2020年,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基本规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探索“组账村代理”管理办法,村务公开制度、村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并得到全面落实。
2021年,巩固提升农村改革和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乡经管工作队伍相对稳定,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突出问题。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治理目标、步骤及具体要求;在乡政府及各村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7月20日前,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照清理整治重点内容,逐项逐条全面自查,50%的村完成整改,上报相关报表,撰写自查报告。重点查摆现金、票据、报支手续、经济合同、资产出租、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村务公开、村干部报酬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专项整改重点问题。2019年9月底前,乡经管站要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乡经管站、财政所、民政办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和检查,抽查1个以上村,提升“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成效。
(三)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将发现的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违反法律法规等严重问题线索报告给当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从严惩处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
(四)建立健全监管制度。2019年10月底前,乡经管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及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金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乡民政办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发挥其在村务决策公开、财产管理、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
(五)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8月底前,全乡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过程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意愿,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力争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重点环节取得新突破。
(六)建设基层经管队伍。强化培训管理,每年组织对村主干及村两委培训。通过3年的努力,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乡级及村级经管工作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资源力量,明确各级责任及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各村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本村专项整治工作。
(二)建立推进机制。持续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每季一汇报,半年一总结机制,加强上下沟通,交流经验、探索典型亮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乡经管站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督促各村落实落细攻坚任务。
(三)强化宣传发动。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材料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宣传“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在全乡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评督查。乡经管站、财政所、民政办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评结果纳入乡对村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专项清理整治任务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及时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三资”监管模式,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促进本辖区村集体“三资”监管走上良性、健康的轨道。
附件:横口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横口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良注(乡长)
副组长:黄英珠(组委)
黄婷(副乡长)
成 员:林海强(乡经管站负责人)
黄晓梅(乡经管站干部)
苏文腾(乡经管站干部)
林文娟(乡经管站干部)
盛金德(福中村工作队长)
王炜龙(环峰村工作队长)
潘才华(福联村工作队长)
章金德(上西坑村工作队长)
吴小虎(下西坑村工作队长)
康高论(云贵村工作队长)
黄诗涌(横坑村工作队长)
曾德灿(福德村工作队长)
吴楦楦(姜埕村工作队长)
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工作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海强兼任,办公室成员为林文娟、黄晓梅、苏文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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