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1100-2019-00030
- 备注/文号:永锦政综〔2019〕52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6
永锦政综〔2019〕52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推进我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上级主要领导的要求,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下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
二、整治重点
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
1.未戴安全头盔
2.超员
3.违法加装遮阳伞
4.涉牌违法
5.涉证违法
6.酒驾、醉驾、毒驾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要发挥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对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和基础台账工作。依托农村交通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教育摩托车驾驶员不超员、佩带安全头盔,不违法加装遮阳伞。
(二)严查路面违法,专项整治期间,派出所要每天组织人员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不断强化路面违法查处力度,根据辖区事故规律特点,采取错时勤务等措施,加强对中午、傍晚等事故多发时段的路面管控,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整治期间,对查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处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摩托车驾驶人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推动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迅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道安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镇道安办将每天对各单位查处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周末查处整治情况将下于星期一统一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联系人:王国玺,电话:0595-23931815。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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