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1100-2019-00035
    • 备注/文号:永锦政综〔2019〕61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4
    锦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8 09:40

    永锦政综〔201961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10·14”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县领导的指示要求,针对1019日我县省道215线苏坑镇熙里村路段发生一起死亡2人受伤2人的交通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我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研判分析。各有关单位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县道安办的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的指示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形势研判,分析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涉及行人、摩托车、轿车、货车交通事故特点,根据事故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采取交叉执法、错时勤务等措施,加强对中午、傍晚、双休日等事故多发时段的路面管控,避免出现监管空白。 

      二、加强学生教育,推进校园安全。教育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学生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永锦政综〔201947号)及《转发县道安办关于加强学生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永锦政综〔201957号)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学生和家长共答一份问卷等四项活动。教育部门要牵头组织派出所、城管、交通等部门,对县道及以上公路(或镇区主干道)沿线校园按照“一校一策”制定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对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增补完善;校园周边存在摆摊设点、侵占道路、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此外,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值守制度,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和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各学校和村委会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摸底调查,对存在超员、无牌无证或者使用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的学生和家长,学校要采取约谈学生家长的方式,当面劝告并与家长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承诺书,共同做好校园内外的安全监管,对不听劝阻且交通安全隐患严重的学生及家长,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派出所。派出所要强化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违法查纠力度,对查处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好有关信息登记工作,并定期将情况抄告给教育部门。 

      三、加强联合监管,落实企业责任。推动企业建立科学的驾驶员管理考核制度,提升营运驾驶员的职业操守和应急处置能力。要联合派出所定期对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记录或发生过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驾驶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率高、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实施联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定期在媒体上予以集中曝光。

      四、落实源头管理,强化治超工作。村镇站、交通、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对我镇货运源头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督促重点源头单位在厂(场)区所有货运车辆出入口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工程运输车辆监管平台,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派出所要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治超统一行动,以混凝土搅拌车、集装箱挂车列车为重点对象,以省、县道干线、农村公路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道路为重点巡查路段,以午间和夜间时段为重点路段,查处违法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 

      五、突出安全劝导,注重农村交通。各村要在节假日、学生上下学等高峰期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针对辖区村民交通出行特点,加强对农村摩托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劝阻力度,并做好教育劝导工作记录。对不听劝阻而又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村民,劝导员要及时联系派出所,由派出所根据情况派出警力及时进行拦截、查处。各村劝导站每日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通过农交安手机APP,上传相关工作开展日志,镇道安办将以农交安APP后台统计的方式,定期通报各村劝导日志采集情况。 

      六、强化隐患排查,做好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对辖区主要交通干道、桥梁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道路标志标线是否清晰齐全,易积水、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增设警示提示标志,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隐患是否整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或临时增设警示标志。对正在施工的道路建设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提示标志,提示过往车辆小心驾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采取短信提示和网站公开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公布,并报告镇政府建议尽快整改,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的隐患点段,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车辆通行安全。

      七、强化路面管控,严格违法查处。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加强重点路段、时段,重点车型管控,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统一行动。要在“逢十”日开展统一行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集中查处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客车凌晨违规运行等夏季夜间多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夜间管控力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强化农村地区和货车、农村面包车的交通违法查处,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白天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摩托车(含电动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无牌上路、违规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夜间重点查处酒驾醉驾、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夜间高发违法行为。

      八、推进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宣传也是预防”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经费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形式多样、群众易于接受,易受教育,易于提高群众防患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防患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针对近年来发生多起涉及行人,特别是老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村要加强对行人特别是老年人的安全提示、警示教育,提醒老年人出行穿着颜色醒目衣服,起到警示作用,预防和减少行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针对“两客一危”、货运车辆和私家车、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提升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充分利用老人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动驾驶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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