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11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永锦政〔2020〕32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9
永锦政〔2020〕32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实现“零事故、保安全”的交通管理目标,现将《锦斗镇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锦斗镇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实现“零事故、保安全”的交通管理目标,现就我镇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摩托车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锦斗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颜国铰
副组长:黄增金
成 员:姚国龙、陈文达、林江涛、王国玺、黄生陶、
苏竞博、郑健志、林立凌、涂书彬、徐永全、
王晓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档案收集整理,办公室主任由王国玺兼任。
二、整治时间
2020年8月至10月
三、整治重点
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酒后驾车、超载、无证驾驶、无车牌证、乱停乱放、灯光不全、违规搭设雨蓬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交通运行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整治计划
第一阶段: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8月下旬至8月31日)
本阶段工作以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为主,组织者:镇道安办、各村挂钩领导,参加人员:各村工作队、协警,村两委。
活动内容:
1、由镇道安办通过移动公司,对本镇辖区范围内的手机用户进行全方位覆盖,群发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2、以村为单位,以墟日为契机,各村开设交通劝导站,对本村辖区范围内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酒后驾车、超载、无证驾驶、无车牌证、乱停乱放、灯光不全、违规搭设雨蓬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3、进村入户,充分发扬村两委交通安全网格员的作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对本村摩托车车主调查摸底,开展交通宣传及劝导活动,填写《锦斗镇摩托车统计表》,以村为单位统一上报至镇道安办。
整治方式:对首次发现的违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为主,记录在案;对二次违法的人员,扣车,责令其按要求整治到位,并具结悔过,方可放行;对第三次违法的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肃处罚。
注意事项:
1、各村交通协管员应同步做好交通内业工作。
2、各村应及时录入、上报报表及活动相片等资料,办公室做好整理归档。
第二阶段:强化校园周边交通整治(9月1日至9月30日)
本阶段工作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为主,组织者:颜国铰、黄增金,参加人员:各村交通协管员、协警。行动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周至少行动一天。
活动内容:
1、镇道安办、派出所组织工作人员及各村交通协管员,对校园周边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酒后驾车、超载、无证驾驶、无车牌证、乱停乱放、灯光不全、违规搭设雨蓬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2、镇道安办统一印刷《锦斗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由中小学统一发放,并收回回执,存档备查。
3、对劝导过程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骑乘人员进行齐抓共管,派出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肃处罚,学校同步做好安全警示教育。
整治方式:对首次发现的违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记录在案;对二次违法的人员,扣车,责令其按要求整治到位,并具结悔过,方可放行;对第三次违法的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肃处罚;
注意事项:
1、各村交通协管员应同步做好交通内业工作。
2、协警应有一人持执法记录仪,记录违法行为,相关录像统一由办公室收集,定期剪辑成录像(每周至少1集),传送至学校,由学校利用课间休息或安全教育课,统一组织学生观看(每集录像时间建议不超过10分钟),学校应做好学生观看时的相片采集工作,并上传至办公室汇总。
3、学校开设交通安全红黑榜,利用大会或者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机会,对屡教不改的骑乘人员进行点名批评,签发《警示告知书》,并将《警示告知书》的回执上榜警示,并做好《警示告知书》回执的存档备查工作。
4、现场人员应及时录入、上传处罚名单及活动相片等资料,办公室做好整理归档。
第三阶段:严厉打击,长效治理(10月8日至10月31日)
1、将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动,进行严厉打击,探索防范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2、以村为单位,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宣传及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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