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2-0100-2019-00023
    • 备注/文号:永介政〔2019〕69号
    • 发布机构:介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30
    介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15:38

    永介政〔2019〕69号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是企业保证生产安全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效能,确保突发事件处置高效有序,根据《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19〕47号)和《永春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永安委办〔2019〕3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值班值守工作纪律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行业(领域)内规定的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完善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值班力量。要进一步配备完善值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做好记录保存以备查。对需经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方可上岗的值班岗位,务必持证上岗,切实做到值班有章可循、值守严阵以待、通讯联络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带(值)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本企业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工作不缺位、不断档。遇有突发事故和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要迅速多渠道核查详细情况,按预案要求和规定程序妥善处置和上报。带(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重要情况,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履职情况。

      二、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以及报送信息不准确、不详实、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三、严格应急处置机制 

      各企业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制度措施,规范突发事件报告、信息发布、责任追究等程序,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监督检查力度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规定的值班值守模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到位,将值班值守工作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夜查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重要岗位、重点部位的应急值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值班值守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本行业(领域)值班值守要求规定、需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脱岗、离岗、无故通信不畅等违反值班值守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情况严重者责令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切实推动企业值班值守工作有效落实到位。乡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抽查检查。

        

    介福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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