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0-2500-2018-00014
    • 备注/文号:永蓬政〔2018〕137号
    • 发布机构:蓬壶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03
    蓬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壶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14 15:53

    永蓬政〔2018〕137

    各有关部门、村委会:

    为加强我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保障全镇生猪肉品供应市场稳定,根据《关于加强规模化猪场、种猪场、屠宰场和生猪调运户等关键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永防畜办[2018]7号)和《永春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我镇制定了《蓬壶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蓬壶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蓬壶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保障全镇生猪肉品供应市场稳定。根据《关于加强规模化猪场、种猪场、屠宰场和生猪调运户等关键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永防畜办[2018]7号)和《永春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压紧压实动物防疫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准调证明制度。生猪调运实行“点对点”,用于屠宰的生猪只能从养殖场直接调运至定点屠宰场,用于饲养的生猪(含种猪)也只能直接调运至申报的养殖场,开展生猪运载车辆备案;严格查物验证和消毒工作,接有关部门通报后,应迅速派员到场查验及处置;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逃避检查、冲关逃逸、阻碍执法或暴力执法等违法情况的,要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查处;要强化生猪运载车辆消毒,切断由交通工具、调运人员传播的风险。要继续对养猪场户、生猪屠宰场点、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场进行全覆盖巡查,并实行日报告制度;镇村两级继续对饲养泔水的养殖场户进行查处,严禁泔水喂猪。对排查发现饲喂泔水的生猪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给予立案查处。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谁管谁负责、谁批谁负责、谁检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白条肉”和冻库猪肉产品进行排查,如有发现30天内从莆田等疫区调入的,立即采样并封存,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依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调运猪肉产品行为;加强经营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城乡市场未附“两证两章”上市的“白条肉”。

    四、镇住建部门、环卫站:要全面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承诺书,实行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三联单登记。所有餐饮企业、食堂、烧烤摊点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都要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日台账,做到去处可查,闭环管理。在未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前,生活垃圾运转站、卫生填埋场、焚烧处理厂要全面接收餐厨垃圾,采用定点收集、制式餐厨垃圾车分散收集及源头沥干作为生活垃圾处置等方式,将餐厨垃圾运送至焚烧厂、填埋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不流入养猪场户。对不按照规定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五、林业部门:要加强野猪排查和人工饲养野猪的管理。

    六、派出所:要加大对私屠滥宰、妨害动物防疫检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协助农业部门对生猪、饲料运载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对阻碍检查、暴力抗法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镇科级干部挂钩规模场、屠宰点、生猪调运户制度,各挂钩村领导、村主干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指导督促镇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对本村辖区内生猪养殖户开展巡查检查,实行日报告制度(具体挂钩名单详见附件1)。

    各村要安排村干部、动物防疫员进行巡查,责任到人,随时掌握生猪生产、死亡、是否使用泔水喂猪情况,确保不漏村、不漏场、不漏户。各村要全面提高生猪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水平。1.各村未自行改造的生猪养殖场(户)全部清退(三个月内完成);2.规模猪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小散养殖场(户)全部清退(一周内完成);3.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全部清退(一周内完成);4.对不符合环保、防疫等要求的小散户坚决清理退出。

    镇生猪屠宰企业要切实履行动物防疫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制定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控工作制度,细化实化防控举措,严格落实屠宰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有效供给。

    镇农业部门、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环保部门、住建部门、行政执法中队、环卫站、林业部门要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工作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开展联合执法,在一周内对生猪调运户的中转站进行取缔,从违建、环保等方面入手拆除中转站、猪栏等设施。

    十一继续压实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完善领导组成员定期会商、联动执法、信息互通机制,部门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防控强大合力。加强应急值守、应急储备。要按照疫情发生的情况做好准备,严格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实,防止一旦疫情发生措手不及。坚持内紧外松,文件材料严格管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公众理性认识非洲猪瘟,科学消费猪肉产品。对造谣、传谣等行为,要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对于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尤其是对领导不重视、处置不坚决的要追责,对排查走过场、报告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要追责,对谎报瞒报疫情的更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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