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4-25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永石政〔2019〕7号
- 发布机构:石鼓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8
永石政〔2019〕7号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林综〔2019〕6号)和《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永春县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林〔2019〕4号),我镇制定了《石鼓镇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石鼓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石鼓镇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我镇绿水青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林综〔2019〕6号)和《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永春县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林〔2019〕4号),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㈠坚持高位推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政府牵头抓总,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㈡坚持协同合作。要充分发挥镇、村护林员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㈢坚持防治结合。要创新方式,综合治理,消除隐患,将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防火日常工作中。
三、工作任务
㈠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镇林业站和各村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一是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城镇、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五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㈡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要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高火险时段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要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理。及时组织开展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森林资源管护员要上岗到位、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严防死守,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加强对森林资源管护员巡山护林情况的抽查和监督,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㈢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森林消防队伍培训,对森林防火的法规政策、管理措施、火灾安全扑救、应急避险等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扑火技能。
㈣加强科学指挥安全扑救。镇政府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前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扑火队要加强战备值班,高火险时段要靠前驻防,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重拳出击,小火当作大火打,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扑火意识,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清理看守火场,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
㈤加强值班值守。镇政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密切关注辖区内火情动态和天气情况,严格执行卫星热点核查反馈制度和森林零火情报告制度,保证火灾及时发现,快速扑救。
四、工作要求
㈠细化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㈡严格督导问责。镇林业站将按照《石鼓镇关于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督导工作,高火险期开展专项督导,坚决杜绝森林防火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
㈢加强宣传报道。各村要及时报送工作亮点、做法和典型案例。
㈣做好统计报送。各单位请于1月20日前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一览表(详见附件1)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附件1:永春县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一览表
村(居):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数量 |
森林火灾重 大隐患情况 |
排查地点或部位 |
1 |
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重要目标周边 |
|
1、 2、 :、 |
1、 2、 :、 |
2 |
林中林缘工矿企业和林缘林边垃圾场、养殖场 |
|
1、 2、 :、 |
1、 2、 :、 |
3 |
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 |
|
1、 2、 :、 |
1、 2、 :、 |
4 |
公墓、坟场以及林缘田边结合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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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
1、 2、 :、 |
5 |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景区、国有林场 |
|
1、 2、 :、 |
1、 2、 :、 |
6 |
林区庙宇、加油站 |
|
1、 2、 :、 |
1、 2、 :、 |
填表说明: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情况如无隐患填无,有隐患的填写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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