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4-2500-2019-00012
    • 备注/文号:永石政〔2019〕102号
    • 发布机构:石鼓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3
    石鼓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鼓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25 14:47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1925)的要求和全县工作部署,镇政府制定了《石鼓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组织开展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石鼓镇人民政府 

    20191023 

    石鼓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三合一场所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21,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力争通过100天时间高标治理,坚决落实责任要明确、排查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追责要严格、培训要真抓的五个要求,确保辖区的三合一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遏制三合一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职责 

      1.13个村(社区)划分为13个网格单元,各村(社区)主干为网格责任人,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对网格单元内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分类报送镇安办;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三合一场所,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定期回访。 

      2.镇直有关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本系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重点排查群租房、加工作坊、厂房仓库、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未掌握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类型隐患。 

      四、工作步骤 

      百日会战从即日起至202021结束,共100天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91110日前) 

      镇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本行业系统单位三合一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组织消防网格员、村(社区)干部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逐一排查,同时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鼓励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全面摸清三合一场所的底数,要做到辖区三合一场所100%摸排到位。要及时汇总各方整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村(社区)排查摸底整治情况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汇总表》要经村主干、挂钩领导署名逐级签批后汇总上报至镇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1111日至2020115 

      1.各村(社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用火用电不规范、可燃物多的,必须当场责令立即搬离住宿人员。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或群死群伤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及时报告镇安办,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查封的要坚决查封。整改期间,要严格督促单位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2.要加强技术改造指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指导单位整改到位。对疑难的火灾隐患,各村社区应及时分类整理,报送镇安办,镇安办将报送县政府专项整治办协调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诊,三合一场所的整改率要达到100%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存档备查。要随机进行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 

      (三)工作验收阶段2020116—202021 

      1.整改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政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2020120前,将自查验收情况上报镇安办。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全面铺开新一轮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抵制走过场、应付的不良倾向,对排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严防漏报、瞒报、乱报现象的发生。整治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  

      (二)讲究方法,力求实效。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结合城乡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建设员工公寓或利用现有建筑改造成员工宿舍,走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之路。要多推广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简易喷淋、救生缓降、微型消防站、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桩等技防、物防设施。 

      (三)广泛宣传,加强演练。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指导督促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从业人员要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强化监管,严肃问责。会战期间,镇纪委和镇安办将不定期对全镇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凡因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查过程中,一经发现该排查未排查、该整改未整改或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的,不论是否发生火灾事故,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汇总表》报送镇安办,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报告。 

        

      附件: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汇总表 

            2.“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导则要点 

        

      

      附件1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汇总表(月  日) 

      挂钩领导签名:        工作队长签名:              村(社区)主干签名: 

    序号 

    单位(场所)名称 

    合用场所类型 

    地址 

    法人/经营者 

    联系电话 

    住宿人数 

    整治进度 

    检查人员 

    1 

      

    沿街商铺/厂房/仓库/出租屋/住宅/其他 

    ******门牌号等 

      

      

      

    (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 

      

    2 

      

      

      

      

      

      

      

      

    3 

      

      

      

      

      

      

      

      

    …… 

      

      

      

      

      

      

      

      

    会战期间,共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    家,其中生产性场所     家、经营性场所     家,已完成整改    家,整改率    % 

    备注:1.本表仅填写本次大会战期间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地址必须填写详细。 2.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导则要点 

        

      一、三合一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1.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2. 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3. 厂房和仓库; 

      4. 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5. 地下建筑。 

      二、两个三合一场所之间或者三合一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1.50h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三合一场所内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乙级防火门。 

      四、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并应砌筑至楼板底部。严禁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作为隔墙。 

      五、人员住宿宜设置在首层,并直通出口。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三合一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六、三合一场所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七、三合一场所中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并应配备轻便消防水龙。并按照规定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简易喷淋等技防物防设施。 

      八、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九、三合一场所应严格规范电气线路,不应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可燃材料;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吊顶为可燃材料或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均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 

      十、三合一场所电器设备使用不应超负荷使用,不应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电热器具使用后应切断电源,对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设备,应限制周围可燃物,使用期间设专人监护。 

      十一、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独立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或装置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具备充电结束自动断电功能。 

      十二、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 

      2. 配齐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 

      3.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4. 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 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6. 及时报火警,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十三、三合一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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