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6-1200-2018-00017
    • 备注/文号:永桃政[2018]160号
    • 发布机构:桃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0
    桃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11-30 11:33

     

    永桃政〔2018〕160号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永建[2018]342号)文件精神,根据2018年11月1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生活污水工作推进专题会议要求,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但疫情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发病率、致死率极高,是世界范围内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和治疗药物,只能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切实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各环节监管,是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务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落实“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作为当前环境卫生管理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确保“非洲猪瘟”防控期间餐厨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严禁用于饲喂生猪、禽畜等动物,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

    二、要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一是要做好入户调查登记,各村(社区)从11月16日起,各村(社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划分责任区域,确保将《永春县关于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养生猪的告知书》分发到辖区内的各餐饮行业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物业小区等餐厨垃圾量大、相对集中的单位或用户,并做好回执单的签订与收集,引导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处理餐厨垃圾,严禁将餐厨剩余物运至养猪场喂养生猪。二是要通过发送信息、互联网、发送微信等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餐厨垃圾饲喂生猪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防控意识。

    三、要加强监管,严格依法处置

    按照“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实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用户)负责制。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酒店、餐饮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日常巡查管理,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用户)要使用密闭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并建立完整垃圾去向台账。同时,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要按照闽建电[2018]85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用户)巡查并收集处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跟踪汇总辖区内餐厨垃圾去向台账,在每天上午10点前报送至镇环卫办林志平处,(邮箱:tcwsdc@163.com)。如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用户)不按规定处理及时劝阻并上报镇政府,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对防控期间发生不作为、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进行问责。


    附件:1. 桃城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情况日报表

    永桃政[2018]160号附件1:桃城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情况日报表.xlsx

     

     

     

    桃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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